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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05-05 浏览量:

宣传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1.本规定之“宣传器材”,指办公配备的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广播器材、非线性编辑机、电脑等设备。

2.宣传器材由专人妥善保管、使用并维护,确保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广播器材等宣传器材只用于学校宣传采访,或公派的其它工作任务,或用于宣传部工作人员个人业务学习提高的校内实践训练;不得用于无公派的一切公开性社交活动。

4.宣传器材一律不得外借他人使用。

5.办公电脑用于工作和学习。办公时间不得使用办公电脑用于个人娱乐、炒股、个人生活购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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