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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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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农业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0 浏览量:

为推进山西农业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各课题研究进度,确保研究项目顺利进行,推动形成一批能引领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发展的研究成果,不断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水平,现对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过程管理及奖惩举措做出要求。

一、定期汇报项目进度

1.汇报内容:课题负责人每年对课题研究进展、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及经费支出情况进行汇报;

2.汇报形式:汇报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时需要进行现场演示或成果展示;

3.汇报对象:课题负责人向思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必要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

二、思政专项奖惩机制

1.每年对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于逾期未提交申请、验收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将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实施方案》撤销项目,停止该项目的经费列支。

2.确因客观原因未完成,而需要进行项目延期的,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因,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宣传统战部,延期期限为1年。

3.对结题验收为优秀的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项目责任人下次申请项目的重要参考。

4.对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做撤项处理,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思政专项。

三、申报要求

1.获思政工作专题研究项目支持的课题负责人,课题未结题或在课题通过结题验收的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思政专项;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同年度以同一主题内容申报省级或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校级思政专项;

3.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申报人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阵地建设项目申报人为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品牌文化活动创建项目申报人为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党委负责人和校、院两级工会、团委负责人。

宣传统战部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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