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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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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间谍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0-11-16 浏览量:

全校师生员工:

你们好!

近年来,随着国家国防科技的飞速发展,谍报工作和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显得尤为重要。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六周年,为提高全校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共同筑牢反间谍的防线,坚定师生的爱国信念,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什么是间谍行为?

间谍行为是指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反间谍工作的原则是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二、大学生如何增强反间防谍意识?

(1)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投身到有关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之中,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明白间谍行为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和对国家造成的难以补救的危害,通过学习树立起“国家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识别能力,远离间谍陷阱,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2)提高辨别能力,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发现境外人员在散布极端的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思想时,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对于收到的有关反间谍物品要及时主动上交给高校保卫部门、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防止扩散和产生不良影响。对互联网上的各种诱惑保持警惕,不因任何理由把对国家重要的信息作为网上谈资或以任何形式在媒介中进行广泛传播和保存;不发布、转发、扩散任何未经证实的有关国家安全的信息。

(3)到境外学习、旅游前,应了解、掌握国家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与境外人员接触时严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坚决抵制敌对势力的策反、拉拢、威胁、利诱等活动。

反间防谍,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从你我做起。

举报电话:12339,举报网址:www.12339.gov.cn


山西农业大学宣传统战部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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