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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承办省“《民法典》与乡村振兴”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0-09-02 浏览量:

“《民法典》与乡村振兴专题研讨会”在太原召开

2020年8月29日,由我校承办的山西省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民法典》与乡村振兴”专题研讨会在太原市举办。山西省政法委副书记邓彩彪出席会议并致辞。山西省法学会秘书长秦伟主持开幕式。来自省司法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等省直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工商企业商会代表和我省法学法律和农业农村领域的专家学者约200人参加了研讨会,我校20多人参会。

我校参会人员

 山西省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我校张元洁副教授主持专题报告。研讨会上,国家农业农村部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杨东霞和清华大学文产规划设计院院长李季分别做了《强化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护航乡村振兴》和《乡村振兴战略中乡村品牌产业的规划与发展》的主题报告,从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的机理与实施路径,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深刻解读。山西财经大学马跃进教授、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王圆荣处长、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闫四庆律师、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市场发展委员会主任胡玉亭律师和山西省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会长、我校公共管理学院王文昌教授五人分别围绕“《民法典》与农村土地经营权”、“山西省乡村产业政策及实践安排”、“乡村振兴中的法律策划与保障”、“文旅康养产业并购重组法律事务”和“乡村振兴主体何在”等内容作了主题发言,山西省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秘书长、我校公共管理学院李静副教授等人作为特邀嘉宾针对主题发言进行了相应的交流发言。

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成果的集中体现。此次由我校承办的“《民法典》与乡村振兴”专题研讨会,必将为我省《民法典》的贯彻实施与乡村振兴的进一步推进作出积极贡献。(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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